律师成功案例
崔坤建律师
重庆-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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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之杀手锏--漏洞百出的再审裁定
更新时间:2013-09-26
去年,我接手了一起涉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再审案。当事人在下午六点电话联系我要求代理案件,第二天一早到邻近的县法院开庭。时间仓促,基本材料必须第二天在进入法庭前才能从当事人手中拿到。材料就是原判决。开庭后,我提出本案再审启动的法律依据,法官称系本院院长启动的再审程序,相关裁定文书已经寄达我的当事人。事实上我的当事人没有收到相关裁定。我提出要先看一下该裁定。虽然仅浏览了一下,我就发现该裁定有好几个问题:首先从裁定叙述内容可以看出,本次再审系由对方当事人向检察院提出申诉,检察院向法院提出再审建议,然后又称是法院院长提出再审,交由审监庭合议庭决定再审。事实上,该裁定系审监庭作出。很明显,这是一个很不高明的裁定,自相矛盾,连法院似乎都不好意思送达给当事人,企图蒙混过关。发现了这些问题,我一下子就来了劲,在陈述诉讼请求之前,我开门见山地指出本案启动再审程序不合法。法官解释说系笔录,还以已经向上级人民法院请示了说不影响实质问题为由继续开庭审理。庭审后,我在向法庭提交的书面代理意见再次对此问题大书特书。也不知道过了几个月,正义姗姗来迟:法院最后裁定,撤销本次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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