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刑4个月
案情:
2012年2月小李与几个朋友在KTV玩耍,后被城阳公安带走接受调查,在接受询问时主动承认了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事实,据其供述前后共三次容留他人在自己的住处溜冰,2012年3月其亲属委托本人为其进行刑事辩护,本律师接受委托后多次进行会见并查阅了相关案卷。2012年6月该案件由城阳区人民检察院向城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本律师依法进行了辩护,提出被告人有自首情节,应从轻或减轻处罚;系初犯、偶犯,认罪态度较好,有悔改表现等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最终城阳区人民法院判处其拘役4个月,并在判决后15天刑满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