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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瑞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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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控犯故意伤害罪,经辩护无罪开释
更新时间:2019-04-25
被指控犯故意伤害罪,经辩护无罪开释 案情简介:
2013年11月犯罪嫌疑人孙某一家人与受害人王某一家是邻居,两家因厕所安放产生矛盾,继而两家发生打斗,王某与孙某的母亲相互撕扯打斗,孙某与王某对象发生撕打,后两家人被村里人拉开,警察来到现场,王某因手指受伤被送往医院救治,后孙某到派出所讲述两家打斗过程,但是始终没有讲述与王某发生肢体接触或打斗,王某及其丈夫在公安最早的笔录中也说不知道是谁打了王某,手指不知道是怎么受的伤。该案件一直到214年6月份,王某找到三个证人到公安机关作证证明是孙某拿着木棍将王某手指打伤,王某及其丈夫也翻供说是孙某将王某打伤,后公安机关认定孙某构成故意伤害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两次退回公安机关,后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孙某构成故意伤害罪。

律师辩护:
被提起公诉后,孙某委托李瑞庆律师辩护,李律师查阅案卷后分析认为目前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孙某将王某打伤,证据未达到确实充分,证人证言以及王某的证言存在瑕疵和矛盾之处。后律师对现场的其他证人进行了调查,三名证人均证明未看见犯罪嫌疑人孙某与受害人王某有接触,并未殴打王某。律师申请证人出庭接受质询。律师向法院提出无罪辩护意见。


法院处理:
法院经过两次开庭,查明了相关事实,后检察院迫于压力,自行撤回对孙某的起诉。该案件以孙某无罪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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