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成功案例
吴丹律师
上海-上海
从业16年 主办律师
8
好评人数
269
帮助人数
一小时内
平均响应时间
一起特殊的交通事故
更新时间:2009-12-09
2007年11月30日下午,62岁的王先生骑轻便摩托车沿杨思路由西向东行驶时,一不小心,没有注意到路面上有一条未完全填平的沟,结果摔倒在地。一开始,王先生虽然感觉很疼,但以为只要休息一会就会没事了,结果在地上坐了十来分钟后,发现自己起不来了!看到情况比较严重,王先生赶紧打了报警电话。警察到了后,认为这是一起单车事故,告诉王先生到相关部门寻求解决。

随后,王先生被送往上海市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治疗,经诊断,王先生损伤为左股骨颈骨折。后经浦东新区公利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此次事故致使王先生构成八级伤残!

伤愈出院后,王先生看着高达近四万元的医疗费用清单一筹莫展,感觉这些费用不应该由自己来完全承担却又不知道去找谁主张自己的权利。于是,王先生慕名来到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

在我们热情耐心地接待下,王先生将案情叙述了一遍,随后,我们又详细询问了事发时路况等相关信息。在有了对案情的全面了解后,我们认为完全可以帮助王先生争取一定的赔偿,于是接受了王先生的委托办理本案。

办好相关委托手续后,我们迅速进行调整取证工作。一是到公安机关调取报警记录,取得权威机关的书证:事发路段有一个沟(处于非正常状态);二是到走访事发路段附近的商户,完成两份律师调查笔录,证明事发路段处于非正常状态,并且相关区域并无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相关证据固定下来后,就只剩下一个被告的确定问题了。经过对相关道路主管部门的拜访和咨询,我们了解到,浦东新区的道路管理体制与其它地方不一样,实行的是一种管养分离的体制。也就是说,政府的道路主管部门只负责浦东新区道路的行政管理工作,而具体的日常养护工作则交由每年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的企业去做。于是,从诉讼技巧角度考虑,我们决定只把事发路段的养护企业作为被告,回避相对更强大的道路行政管理部门。但是,在如何确认事发路段养护人的问题上,颇费了周折。尽管在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过程中,我们查找到了事发路段的养护人,也与养护人有过直接的沟通与交流,但却始终缺少起诉必需的事发路段由谁养护的直接书面证据。最后,我们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获得了权威部门对事发路段养护人的书面确认文件,使得这个难题得到顺利解决。

最终,本案开庭后,由于我们准备工作做得扎实,被告主动要求调解,双方当庭达成和解,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10万元。近日,10万元的赔偿款交到了王先生的手上,使本案得到圆满的解决。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亲办案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