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某单位厂房屋顶被台风掀翻,联系周某要其来维修。周某遂找上丁某一起去查看厂房受损情况以便安排施工。不幸的是,丁某在屋顶查看时不小心跌落下来,当即无法动弹,后被120送到医院救治。丁某还在医院治疗过程中,周某突然消失不见,公司也以事故应该由包工头周某承担为名开始拒绝支付医疗费。丁某家属无奈之下找到贺静辉律师。家属的初步介绍是,公司与周某之间并没有任何承包协议,周某当天找到丁某也只是说先过去查看,没约定任何报酬。
律师介入:贺静辉律师了解情况后,分析认为:无论事实如何,现在找周某没有现实意义。周某实际是包工头还是中间人实际没法查清。更何况考虑最后的执行能力,追究公司责任是唯一可行方案。在此基础上,贺静辉律师充分梳理证据材料,并广泛取证,同时考虑丁某急需医疗费治疗的情况,采取了向法院“先行起诉要求支付医疗费,等治疗结束后再索赔赔偿金”的策略进行。
案件结果:在我方大量优势证据面前,原本强势的公司也不得不妥协,积极与贺静辉律师及丁某家属协商,最后按贺静辉律师提出的定残标准的前提下达成分期支付的一次性赔偿协议。该案现只剩下最后一笔到期即可履行完毕,家属对此结果感到满意。
律师点评:本案最终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家属这边愿意适当让步,不仅是因为本身总额标准是贺静辉律师制定,标准对丁某有利,而且可以减少诉讼成本,(按前面的方略需要经过多次诉讼),更关键是保证公司会以较大诚意来履行义务,毕竟有太多胜诉的案子最后的结果都只是停留在了纸面上。最后的实际结果如贺静辉律师预料的那样,对方较为配合的履行了义务,这才是真正的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