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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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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诉于*股权转让纠纷案
更新时间:2013-05-28

案由:股权转让纠纷

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支付股权转让款**万元人民币

二,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股权转让协议争议条款:黄*持有***(北京)建材有限公司股份**万元货币转让给于*,于*同意接受黄*转让的股份**万元货币。

本案争议焦点:该股权转让是否存在对价。

本案历经二审:

一审:一审法院认为,从文艺角度理解,**万元货币是指股权转让标的,转股协议中的**万元货并非指的是股权转让款,该协议没有关于于*支付价款的规定。一审法院判决驳回*的诉讼请求。

二审:作为黄*诉讼代理人参加二审,提出诉讼请求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对有关民事行为都规定了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的法律原则,于取得黄的股权亦应当遵守上诉原则,等价有偿是起码的要求。

二,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万元货币转让,“股份”在前,“货币”在后,说明是先确认股份再确认价款,即黄将其持有的股份以**万元货币转让给于。

三,工商登记中现实的于的出资额和方式均和黄的主张相吻合。

四,于一审期间提供了一份**公司已经替于支付了股权转让款,该证据与其所诉双方没有约定股权转让价款的抗辩自相矛盾。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在双方对股权转让价款约定不明,双方无法就转让价格达成补充协议的情况下,应参照市场价予以确定......进行评估,确定最终的转让价格。

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判,改判支持黄的诉讼请求。

除上诉诉讼请求外,并向二审法院提出调取证据申请书,申请调取***(北京)建材有限公司2008年至2011年年度年检报告书中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的经营情况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二审法院认为:黄与于签订的转股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对于股权转让价格,转股协议并未予以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在双方对股权转让价款约定不明,双方无法就转让价格达成补充协议的情况下,应参照市场价予以确定......进行评估,确定最终的转让价格。在此情况下,本院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路局大兴分局调取了***(北京)建材有限公司2008年至2011年年度年检报告书中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的经营情况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上诉报表反映,2008年至2011年公司正常经营,并小有盈利,且经营状况好转,不存在连年亏损或经营困难的情况,其所有者权益并没发生实际贬损。在上诉情况下,黄主张在2011年签订转股协议时,其**万元的原始出资在当时的股权对价为**万元,本院予以支持.....。综上,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有误,应予改判......


律师点评:案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支持了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从二审逆转的结果可以看出:做好充分准备,庭审中有条理的表述观点,获得法官的认同。

股权转让协议是以股权转让为内容的合同,股权转让是合同项下债的履行。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当然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所以,必须关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的适当履行问题。
股权转让种类
持份转让与股份转让:持份转让,是指持有份额的转让,在中国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份额的转让。股份转让,根据股份载体的不同,又可分为一般股份转让和股票转让。一般股份转让是指以非股票的形式的股份转让,实际包括已缴纳资本然而并未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也包括那些虽然认购但仍未缴付股款因而还不能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股票转让,是指以股票为载体的股份转让。股票转让还可进一步细分为记名股票转让与非记名股票的转让、有纸化股票的转让和无纸化股票的转让等。
书面股权转让与非书面股权转让:股权转让多是以书面形式来进行。有的国家的法规还明文规定,股权转让必须以书面形式、甚至以特别的书面形式(公证)来进行。但以非书面的股权转让亦经常发生,尤其以股票为表现形式的股权转让,通过非书面的形式更能有效快速地进行。


即时股权转让与预约股权转让:即时股权转让,是指随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或者受让款的支付即进行的股权转让。而那些附有特定期限或特定条件的股权转让,为预约股权转让。中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起人持有的该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该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该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为规避此项法律规定,发起人与他人签署于附期间的公司设立1年之后的股权转让协议,以及董事、监事、经理与他人签署附期限的股权转让协议,即属于预期股权转让。


公司参与的股权转让与公司非参与的股权转让:公司参与股权转让,表明股权转让事宜已获得公司的认可,因而可以视为股东资格的名义更换但已实质获得了公司的认同,这是公司参与股权转让最为积极的意义。但同时还应注意到,中国诸多公司参与的股权转让现象中,未经股权转让各方邀请或者未经股权享有人授权公司代理的情形时有发生。


有偿股权转让与无偿股权转让:有偿股权转让无疑应属于股权转让的主流形态。但无偿的股权转让同样是股东行使股权处分的一种方式。股东完全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股东的继承人也可以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股东的股权。在实践中,要注意的是,如果股东单方以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的,受赠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作出接受或放弃的意思表示,受赠人接受股权赠与,股权发生转让;受赠人放弃股权赠与,股权未发生转让。
股权转让价格定制原则: 股权转让价格并不等于注册资金或实际出资,是由双方(转让方、受让方)参照注册资金、实际出资、公司资产、未来盈利能力、无形资产等因素协商确定,可以大于或小于注册资金、实际出资、公司资产。公司有权要求未实际出资到位的股东限期补足出资,实际出资到位的股东也有权要求未实际出资到位的股东补足出资。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后,股东不得退股,只能以股权转让的方式退出。股东股权转让时,公司及其他股东均有权要求转让股权的股东将股权转让价款首先用于补足出资。

公司股权转让程序
承办人员根据公司工商留档资料和有关公司股东会决议审核或起草下列文件:股权转让协议、老股东会决议、新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具体说明如下:
(1)股权转让协议,主要是股权转让双方对股权转让份额、转让价格、转让价款、交割日期、公司债权债务的承担等作出约定的书面法律文件,由于该文件的重要性,多数情况下转让双方会委托律师来起草,因此内容都比较详尽。如果转让双方自行起草,则该协议必须对前述基本事项都作出约定。另外,如果转让的是国有股的,需要提供本地产权交易所的产权交易合同和产权交割单情况,除此之外,还要提供政府部门同意股权转让的批准文件。
(2)老股东会决议,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所有股东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决议等。
(3)新股东会决议,主要内容包括新的全体股东对公司管理人员,包括董事、监事、经理的任免决议,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还需对法定代表人任免作出决议,对公司章程的修改决议等。
(4)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公司股权转让,公司股东也必然发生变更,因此公司新的全体股东将对公司原有章程进行修改。为此,笔者建议向工商登记部门提供公司章程修正案,这样便于工商登记人员和原有章程进行核对。如果单纯提供新的公司章程,有的工商登记部门不一定受理。为了自身的利益,尽量把事情做在先前,省得以后带来诸多事端。
(5)上述法律文件全部准备好后,承办人员需填写工商登记部门提供的空白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请注意: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中一页中,如果新的法定代表人系由公司大股东委派产生,该页除了本公司盖章外,还必须盖有该股东的印章,如果该股东是自然人,该自然人应当亲笔签名。对于公司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需提供以下身份证明文件,其中审查函、承诺书一、承诺书二、任职证明,工商登记部门都有固定的格式,只需有关单位、人员签章即可。
(6)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复印件,原件同时提供以备工商登记部门核对。
(7)审查函或者承诺书一。审查函是管理人员住所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对该管理人员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承诺书一是管理人员承诺不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企业管理人员情形的书面承诺,这两份文件提供其中任意一份即可。请注意:承诺书中,如果管理人员系由公司大股东委派产生,该页只需盖该股东的印章;同上,如果该股东是自然人,该自然人亲自签名即可;如果管理人员是由全体股东选举产生,需全体股东盖章或签字加以证明。
(8)非在职证明或者承诺书二。非在职证明由管理人员住所地居委会或其原任职单位出具,承诺书二是管理人员承诺非国家公务员、其他公司管理人员等的书面承诺。
(9)任职证明,如果管理人员是大股东委派,除本公司盖章外,还需加盖大股东印章或签名,如果管理人员是选举产生,需全体股东盖章或签字加以证明。
(10)新股东的身份证明,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提供自己签名的履历表和审查函,审查函的内容同上。新股东如果是公司的,还需提供该股东的
(11)会计报表复印件和该股东承诺报表真实性的承诺书三。公司年检审计报告,复印件。
(12)公司盖章的变更申请书,注明变更哪些项目。
(13)全体股东盖章或签名的委托具体承办人员的授权书。
(14)具体承办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1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工商信息卡。
以上全部材料准备好后,承办人员即可向工商登记部门提出申请,工商登记部门受理后,正常情况下,一个星期内即可核发公司新的营业执照,整个股权转让事宜到这里也就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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