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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福律师
北京-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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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集体维权案
更新时间:2009-09-16
北京**小区业主集体维权案

基本案情:
2000年8月,北京**小区正式开盘,该小区建筑采用当时流行的欧式风格设计,外观富丽堂皇、雄伟壮观,其价格高于周边小区,但就因其外观的欧式风格吸引了不少客户前来看房并纷纷购买。购房者怀着喜悦的心情入住后,可不久,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小区外部附着物即欧式风格外挂件相继脱落,整幢楼从外表看上去已变得凹凸不平,不堪入目。时而发生外观件脱落砸人事件,愤怒之下,业主找到开发商理论此事,可开发商拒绝赔偿,也未给予任何答复。此事经过多家媒体报道,但也无济于事。遂业主代表找到秦律师进行维权。

案件分析:
根据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原理来讲,小区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是房地产买卖合同,业主购买的标的物是房屋。而外墙面是房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否则不成其为房屋,业主购买房屋后,外墙也随之转让给业主。因此,小区附着物即欧式风格外挂件作为业主与开发商双方买卖标的物的一部分,所有权应属业主。
至于房屋外挂件的寿命,因开发商在售楼当时并未明确告知各业主,故业主完全有理由相信其与房屋为一体。现欧式楼外挂件短短几年就脱落,应属建筑物质量问题。欧式外挂件如果无法恢复原样,就会给业主造成一定的损失(购房当时同地段差价损失和现贬值损失)。
综上,秦律师提出向开发商主张以下请求:1、要求开发商恢复欧式外挂件原样;2、无法恢复原样,要求开发商补偿损失(按照购房当时同地段房屋售价的差值和现损失差价主张赔偿) 为此,秦律师收集了如下证据:1、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产证;2、同地段其他小区购房合同、购房票据;3、房产中介机构出售本楼的现价值及出售同地段其他楼房的现价值;4、房地产售楼宣传资料;5、房屋质量鉴定报告等。并依法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案件处理结果:
历经数次开庭,在秦律师团队的努力下,最终开发商与业主达成了赔偿调解协议,100多名维权业主相继得到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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