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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宝胜律师
北京-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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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赌债不属于共同债务
更新时间:2013-03-21

案情张女士与刘先生夫妻十多年,刘先生不务正业,爱好赌博,妻子张女士因赌性不改,无奈之下,与刘先生离婚。但在离婚后半年,刘先生因欠下赌债不还而被债权人追讨到张女士家中。张女士没有理睬,债权人起诉夫妻两人赌债,法院最终驳回起诉。

分析 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即共同债务,是夫妻为了共同生活或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欠的债务。而一方赌博所欠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债务人个人自行承担,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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