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诉××时装(深圳)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
案号:2010深宝法民一初字第2277号
2011深中法民六终字第4907号
【案情摘要】
彭××,男,1953年生,湖南省隆回县人;××时装(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时装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 工业园×栋4楼。2009年3月初,彭某承揽A时装公司室内装修工程,具体工作主要为厕所改造,同时包括拆墙、、砌砖等 。最初双方口头约定由彭某包工包料,报价为282000元。彭某开工后,A时装公司董事长提出,变更为包工不包料,至于人工费愿以介绍一个标的达100万的工程给彭某承包作为抵销,彭某表示同意。在进行装修期间,A时装公司由董事长丈夫宋某负责 。承揽工作完成后,因A时装公司不能兑现其介绍一个标的达100万元的工程给彭某,2010年1月23日,彭某向A时装公司讨要工钱,彭某在当初包工包料价为28000元基础上扣除材料费,提出人工费为8500元,A时装公司虽声称有点贵,但亦无其他意见 。此时,A时装公司又提出要求彭某帮其维修好水箱后,会给彭某结清人工费。彭某认为,水箱维修不在服务范围,但仍按A时装公司要求进行了维修。2010年1月24日 彭某将水箱维修好后,宋某承诺待其妻子张某2010年1月26日从香港回来时就支付人工费。2010年1月30日,彭某再次向装公司索要人工费,遭拒。双方发生推撞等冲突,当时有报警。2010年2月1日,双方因人工费一事,再次发生冲突并打架,A时装公司住所地宏发工业园管理处主任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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