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成功案例
张慕明律师
上海-上海
从业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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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的忠诚协议的效力
更新时间:2012-12-08
李某与陈某与1998年结婚,2002年2月,双方签订了协议一份,约定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尊重、爱护、帮组,忠诚,如一方道道品质出现问题,向对方提出离婚,必须赔偿对方精神损失费和青春费共计50万元。2010年,李某提出离婚,被告陈某发现李某有婚外情,向法庭提供了照片和录像资料等予以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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