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张*(男)与李*相识,不久两人开始以夫妻名义同居,但一直为办理结婚登记。1994年12月,二人生育一女。之后二人矛盾不断激化。1999年7月,二人再次发生口角,李*一气之下离开了家,自此杳无音讯,张*多次寻找,但毫无结果。8年后,张*通过一个亲戚,得知李*在信阳市某地,而且与当地的一个老板结了婚,还领了结婚证,生了一个儿子。张*悲痛欲绝,在2008年1月,将失踪8年的"妻子"告上了法庭,要与其离婚,并要求李丽支付女儿的抚养费。
法院审理判决:1、张*李*已经形成了试试婚姻关系。双方至今已经10余年未共同生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2、女儿由张*扶养,李*没有支付200元抚养费。3、各自衣物归各自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