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
原告:XX,男,汉族,19XX年X月X日出生,住XX,身份证号:413023XXXXXXXXXXX
被告:XX,男,汉族,成年人,住XX,
被告:XX,男,汉族,成年人,住XX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所欠原告煤款共计224600.00元,两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2、判令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被告XX与被告XX合伙经营信阳市XX厂。2012年8月,信阳市XX厂向原告XX购买煤用于该厂生产经营,并由XXX向原告写下欠条,共欠煤款224600.00元。
由于原告XX所出售的煤是用于两被告的共同生产经营中,属于合伙债务,应当由两被告承担连带责任,共同偿还。
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但都遭拒绝,迫不得已,只有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信阳市XX法院
具状人:
二0一四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