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成功案例
邹广杰律师
全国
从业20年 主任律师
16
好评人数
41
帮助人数
一小时内
平均响应时间
挪用单位资金数额巨大达100余万元为被告人成功争取适用缓刑案
更新时间:2012-10-15

家用医疗器械分公司负责人,被指控挪用公司资金100余万元案,被告人适用缓刑

【案情简述】

2012年X月,S市D区检察院指控:2003年至2011年期间,甲某(本案当事人)利用担任S市某营销公司经理的职务便利,多次挪用公司销售款共计人民币100余万元,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应以挪用资金罪追究甲某刑事责任。

【关键词】挪用资金罪 数额巨大 退赃 认罪 缓刑

【辩护过程】
接受甲某委托后,邹广杰律师详细了解了案情,审查起诉阶段查阅案件卷宗后,认为本案犯罪事实并无争议,把本案的辩护思路定格为从轻辩护,尽最大努力争取适用缓刑。本案甲某在家属的积极努力下,将本案挪用款项100万元返还给了单位。承办律师在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阶段,将甲某认罪悔罪的一些列重要行为表现一一展现给合议庭,提出甲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甲某积极归还了挪用款项,避免了被害公司的损失,未造成不可挽救的社会危害后果,通过甲某积极退赃的事实,反映了其悔罪表现明显。最后提出,甲某符合《刑法》规定的适用缓刑条件。
【辩护效果】
S市D区法院对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对甲某以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亲办案例推荐
邹广杰律师
您可以咨询邹广杰律师 一小时内
近期帮助 41 人 | 全国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