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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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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天上路新车\\\\\\\"死火\\\\\\\" 车行拒修\\\\\\\"扣\\\\\\\"车半年
更新时间:2008-11-25
雨天上路新车\"死火\" 车行拒修\"扣\"车半年
  来源:广州日报




  陈女士:下雨天要注意积水我很清楚,当时雨下得不大,积水最多10厘米。
  保险公司:滤清器进水,推断为水从滤清器进入。

  仲裁庭:修理费用由车主承担30%,4S店承担70%。

  4S店:发动机问题属意外所致,不属于保修范围,费用应由客户承担。对仲裁结果有保留。

  
  近30万元的名牌轿车买下不到一个月,在一次雨中驾驶途中发动机离奇地“死火

车主:陈先生车牌:粤EA8XXX行驶里程:5万多公里使用年限:2年6个月车...
(30元更换气滤高速行驶汽车突然死火)”,检测结果让车主十分意外——发动机已经损毁,需要花费6万多元更换发动机。发动机的故障究竟是人为操作不当还是质量问题成了双方争论的焦点,4S店坚决不愿承认是车辆质量所致,为此30万元的名车已被“扣”在了车行
长达半年之久,一直没维修,车主陷入了有车没得用的尴尬局面。
  上路不足一月就入厂

  从陈女士手中的一沓单据中可看出,陈女士是在去年7月20日订购该款名车,交接单据上面的日期是7月25日,车辆出事时,驾驶里程不足1000公里,而该车在8月21日入厂修理,前后不到一个月时间。

  “遇到下雨天要注意积水我是很清楚的,当时雨下得不大,积水最多10厘米,当时是下午5时多,路上车流量较大,车速很慢,马路上就只有我一台车熄火。熄火之后我马上打电话到4S店和保险公司救助。”陈女士说。

  对此,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定损报告中写明,在长兴路驾驶时熄火,经勘查,路面为斜坡路面,水很浅,拖至4S店拆检后发现,滤清器进水,推断为水从滤清器进入。而4S店的检修报告写明,在下雨天行驶过程中发动机因意外导致发动机第一、二缸连杆,发动机缸体损坏,需要更换发动机及相关材料。同时写明,该发动机问题属意外所致,不属质量问题,不属于保修范围,所有费用应由客户承担。

  操作失误还是质量问题?

  由于陈女士与4S店不能妥协,陈女士在去年12月份到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最终,仲裁庭认为,4S店曾承诺“两年10万公里保养”,因此不能免除保修义务。4S店应当为车主修理车辆,更换相同品牌型号的发动机及总成及相关材料,恢复车辆的使用功能,修理费用由车主承担30%,4S店承担70%。

  半年来新车

一直躺在车行,陈女士表示,因为长时间不能用车,造成生活诸多不便,如今她只能每月多花过万元租用另一辆轿车,劳心又费钱。去年年底,仲裁结果已经出来了,可是据陈女士表示,4S店至今仍不执行。
  4S店的销售负责人李先生承认,至今未执行仲裁结果,轿车一直停在车行内。这样做主要是出于对仲裁结果有保留。4S店已经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撤销仲裁,如今法院已经受理,有关处理需要等法院判决后才有定论。

  律师:车主或可事先垫支

  广东舜华律师事务所的王朝阳律师认为,如果4S店认定,车辆的故障是车主操作不当引起,那么这项主张应该由该店来举证。目前的情况下,陈女士可以事先垫支维修产生的所有费用,让该店尽早修理好车辆,等待法院的判决结果,再来解决维修的费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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