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成功案例
熊克珍律师
河南-平顶山
从业17年 主办律师
5
好评人数
0
帮助人数
一小时内
平均响应时间
抢劫罪改判抢夺罪
更新时间:2012-08-31

民事赔偿刑事谅解协议书

  甲方(致害人):牛XX,男,1986116日出生,汉族,初中,无业,,住河南省XX市河顺镇官庄村二区139号,身份证号:  甲方委托代理人:张X,女,1986626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系致害人妻子。

乙方(受害人):谢XX,女,1988425日出生,汉族,大专,住平顶山市新华区滍阳镇阎口村1号,在郏县天润饮料厂做会计,身份证号:410402198804255701

乙方委托代理人:谢X,男,1960321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系受害人之父。

2012519牛XX来平找工作,两天没找着工作,因没钱已两顿没吃饭了。第三天中午大约一点肚子饿得非常难受,就在这时看见去宝丰路南的受害人独自一人往前走,周围没人,路边都是麦地,就想抢她的钱。当牛抢谢XX左手上的塑料袋之前,牛先拉住谢的右手不让反抗,结果提醒了谢致谢死死抓住包不放,当牛在后用胳膊控制谢不让她扭头时,右手无名指和中指被谢用嘴死死的咬住不放,咬的牛疼痛难忍,鲜血直流。牛为了把两手指拽出来,不得不把谢摁倒在地,本能地使劲拽出两个指头。结果造成谢两颗牙齿一颗脱落一颗松动,虽鉴定轻伤,但不是牛故意为了抢夺财物致谢受伤害。牛在抢夺谢财物的过程中,谢始终在反抗,先是用伞打牛,伞被打坏,后是用嘴咬牛,牛的两个指头现仍有被咬伤的痕迹,大约两公分。牛始终没有还手打谢,谢也承认牛没有打她。事后,谢自认不是其死死咬伤牛的两个指头,自己也不会受伤。甲乙双方为了及早从该案中解脱,经友好协商,受害人谢佳星愿意谅解致害人牛鹏飞的过错,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人民币X万元整(X0000),此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一切赔偿费用,并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支付;

  二、 乙方承诺不再追究甲方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等一切责任。

  三、 乙方请求相关司法机关对甲方按抢夺罪处罚;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甲方刑事责任,乙方请求司法机关从轻 减轻处罚,判处缓刑。

  四、 本协议生效后,在甲方履行了本协议所承担的义务的前提下,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以及司法机关提出任何其他要求;

  五、 本协议自甲方支付乙方全额赔偿款项、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律师一份,送人民法院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委托代理人: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亲办案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