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放
2011年被告人王某因长期在昆明KTV厅打工遂认识一无名男子,该男子便叫王某到玉溪去帮他带一点药,可以得到5000元报酬,等到玉溪后可以多玩几天,等着通知,后来另一男子与王某见面,就交了一个保温杯给王某,王某在乘坐从玉溪到昆明的班车时,路经收费站时被民警检查时在其携带的保温杯夹层查获毒品650克,后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2012年4月起诉到法院,法院最终判处王某15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