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某、陈某非法经营案。由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萧某(台湾人)、陈某(香港人)与深圳某公司、陈某(深圳某公司员工)涉嫌非法经营一案,本部律师为萧某、陈某出庭辩护,一审认定萧某、陈某构成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萧某无期、陈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全部财产。本部律师为萧某、陈某提起上诉,经过努力,二审法院采纳了本部律师的意见,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为由,发回重审。一审法院重新审理后认定萧某、陈某构成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萧某、陈某有期徒刑6年及4年零1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