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
2021年12月,卢先生因婚恋需求与深圳我主******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以下简称“婚恋公司”)签订服务合同,支付12000元购买“3位女生相亲+6节免费课程”服务。然而,该公司未兑现相亲服务,反而以“升级服务”为由诱导卢先生追加支付21000元,承诺提供30节婚恋课程。此后,卢先生发现课程质量低劣,要求退款时,公司仅退回5000元并强迫签订“霸王条款”,最终连承诺的13节课程也仅提供1节后失联。2024年6月,该公司佛山分公司突然注销,卢先生维权无门,遂委托律师起诉总公司退费。
【案件难点】
证据不足:卢先生未保留完整合同文本,仅有零散聊天记录;
分公司注销:责任主体消失,总公司试图以“可继续履行合同”为由逃避退款;
格式合同陷阱:公司利用《解除协议》限制消费者权利,声称“退5000元即了结”。
【律师代理策略】
固定证据链条:通过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明公司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及未履行合同义务;
突破责任主体:援引《公司法》第14条,主张分公司注销后债务由总公司承担;
揭露合同不公:指出《解除协议》显失公平,依据《民法典》第497条主张条款无效;
精准计算损失:按未履行服务比例折算退款金额,并主张资金占用利息。
【判决结果】
法院全部支持原告诉求,认定:
婚恋公司以“升级服务”为名诱导二次缴费,实际未履行主要合同义务,构成违约;
《解除协议》限制消费者权利,显失公平,退款5000元不足以弥补损失;
总公司需承担分公司债务,判决退还剩余服务费19384.62元及利息(按LPR计算至清偿之日)。
【典型意义】
本案揭露了部分婚恋中介的惯用套路:
虚假承诺:以“相亲对象”为噱头吸引签约,实际用低质课程敷衍;
套路升级:诱导消费者追加缴费,通过“霸王条款”逃避责任;
金蝉脱壳:通过注销分公司规避债务,损害消费者权益。
律师通过法律手段撕破婚恋中介忽悠面具,为当事人挽回全部损失,警示消费者:签订合同时需留存证据,遇“套路”应果断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