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背景
2025年2月22日晚,被告人赵1、赵2在XX区某歌舞店酒后滋事,因猥亵行为引发冲突,导致三名被害人受轻微伤。
案发后,赵1、赵2主动投案并赔偿被害人3万元取得谅解。A市XX区人民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建议判处赵1有期徒刑一年、赵2十一个月,但若社会调查支持,可适用缓刑。
委托关系
委托人阮X(与案件关联身份未明确,可能为被告人亲属或利益相关方)于2021年3月25日签署委托书,聘请湖北XX律师担任辩护人,代理案件侦查阶段的法律事务。
委托书明确授权范围及有效期,体现程序合法性。
律师辩护策略与关键点
自首与认罪认罚:徐德强律师抓住被告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的情节,主张依法从轻处罚,并促成认罪认罚具结,为从宽处理奠定基础。
赔偿与谅解:通过积极协调赔偿,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显著减轻社会危害性。
社会调查评估:推动检察院委托社区矫正机构评估,确认被告人适宜社区矫正,为缓刑适用提供关键依据。
判决结果
XX区人民法院采纳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构成寻衅滋事罪但符合缓刑条件:
赵1: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赵2: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
(注:判决书未直接体现徐德强律师的辩护内容,但结果与委托目标一致,推测其通过量刑协商及程序选择实现轻判。)
案例意义
本案展示了律师在刑事案件中通过程序辩护、量刑协商及社会关系修复的综合策略,有效维护当事人权益。
徐德强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将法定从轻情节(自首、认罪认罚)与民事赔偿相结合,最终避免实刑,实现缓刑的优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