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描述】
近期打击域外电诈案件层出不起。老挝金三角特区电信网络诈骗案侦破,泰州辖区公诉机关指控王某等多人涉嫌电信诈骗案,涉案金额几十万有,并指控王某为主犯,提出长达四年实刑量刑建议。
【判决结果】
经辩护人辩论,最终没有认定王某是主犯,而是从犯及自首,退赃等从轻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详见(2024)苏刑初670号刑事判决书)
【办案过程】
李加刚律师接受王某委托后积极会见、阅卷,多次审阅卷宗材料并校对,审阅各被告人、被害人讯问笔录、询问笔录,发现其中部分被告人笔录所述前后矛盾,公诉机关仅靠部分证人指证其是小组长,而部分同案犯也有人认定他不是小组长,根据疑罪从无原则,以及刑事证据必须达到确实充分的证据规则。坚决独立行使律师的独立辩护权,坚持认为王某不是主犯。庭审中积极与检察官就各矛盾之处展开多轮充分辩护,庭后又向法庭提交详细辩护意见,合议庭充分听取并采纳我的辩护意见。
【律师观点】
本案涉及人数众多,整个诈骗园区人数高达几十人、上百人。该案经公安部指定分流到不同区域法院办理,涉及案件材料很多,证据查证梳理等难度较大。当事人虽然在老挝时间几个月,但金额巨大,安装诈骗金额30多万,单纯按金额量刑是很严重的,但其本人仅仅实际诈骗被害人3万元左右,经过两次庭审后,补充增加7万元诈骗金额。本案复杂程度加剧,考验辩护人辩护能力与实践经验。细节决定成败,辩护人积极寻找有利辩护线索于证据,并结合各个同案犯互相矛盾口供,以及前后不一的口供,为突破口,最终打掉主犯的指控,成功将刑期控制在三年。最终一场国外电诈案件倍认定从犯并判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