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经过:2021年5月2日,原告瞿某、洪某与广州某教育服务公司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下简称“服务合同”),约定由广州某教育服务公司提供的课程培训,同时约定解除合同、退还剩余培训费的条件及违约责任。2021年10月1日,因广州某教育服务公司无法继续提供教育培训,原告瞿某、洪某要求解除合同,并与广州某教育服务公司对于退款金额达成一致意见,但被告广州某教育服务公司一直未退还剩余金额。
办理结果:本律师接受委托后,对涉案合同进行了仔细的审查。本律师认为,根据案涉合同、支付凭证、课程截图等证据可以证明,瞿某与被告构成教育培训合同关系,瞿某依约付款后,被告无法继续提供培训服务已构成违约,瞿某有权主张解除双方签订的合同、退还未消费款项及支付自主张权利之日起逾期还款利息。最终法院判决原告与被告广州某教育服务公司的合同于2022年2月23日解除,并判决被告退还52921.32元及利息。
办理心得:许多家长给孩子报名参加兴趣班,一次性预交不菲的培训费,然而交钱容易退钱难。在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中,若教育机构违约,消费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要求其退款并承担违约责任。家长朋友们在遇到相关问题时,可以寻求法律帮助,用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