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成功案例
肖成飞律师
浙江-温州
从业19年 主任律师
8
好评人数
924
帮助人数
一小时内
平均响应时间
阮某实与章某秒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更新时间:2024-06-11

一、案件简介

2000年阮某实以非本村村民身份向瑞安市某某街道某某村村民委员会购买土地使用权指标,并经章某秒同意以章某秒名义上报审批,由阮某实自己名义补交3300元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03年阮某实等十三人共同出资建造七层房屋,阮某实分得瑞安市某某街道某某大道A幢第一层东起第十一间店面及A幢2单元201室、502室,并于2004年办理产权登记手续。2004年9月30日,瑞安市某某街道某某村村民委员会以阮某实在初始登记时提交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表中签字系伪造为由提出复议,后温州市国土资源局以非章某秒签字为由作出的撤销瑞安市国土资源局的土地转让批准具体行政行为,2005年9月15日,瑞安市房产管理局以瑞安市某某街道某某村村民委员会房屋登记时提交手续不全为由注销阮某实所有的产权证,后阮某实多次要求章某秒以房屋的实际情况履行不动产初始登记以及过户登记手续,瑞安市某某街道某某村村民委员会和章某秒以种种理由推诿。阮某实将某某路某某大道A幢2单元201室转让给村民孙某华,因章某秒不愿意办理产权手续,孙某华起诉要求阮某实及章某秒办理产权手续,后法院支持孙某华诉讼请求,章某秒后又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应办理初始登记及协助孙某华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一审判决,不动产已登记在孙某华名下。

法院受理此案后,在开庭前阮某实进行了委托代理,承办律师接收该案件后,仔细分析案件,通过向法院提交多项证据,本案虽情况复杂,截至今日已判决。

二、裁判结果

阮某实系向街路头村委会购买涉案住宅使用权指标,并经章某秒同意以章秒的名义获得审批,在缴纳相关费用后,出资建成涉案房屋。故阮某实是该房屋的实际权利人。而根据章某秒提供的《行政复议决定书》、瑞安市人民法院(2006)瑞行初字第5号、(2006)瑞行初字第6号行政判决的记载,因《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表》中转让方“章某秒”签字非章某秒本人书写,瑞安市国土资源局作出的批准章某秒将涉案土地使用权转让给阮某实的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上述撤销事由与(2020)浙03 民终1252号民事判决所认定的事实并不冲突。且相关事实在(2020)浙 03民终1252号民事案件中亦已予以审查。因涉案指标系以章某秒的名义申请审批建房,故相应的不动产权初始登记亦需先办理至章某秒,再转移登记至阮某实。

三、典型意义

本案系一起典型的因房屋买卖手续不实产生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案情复杂,通过诉讼,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亲办案例推荐
肖成飞律师
您可以咨询肖成飞律师 一小时内
近期帮助 924 人 | 浙江-温州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