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案情:本案中,原告与被告之间长期进行化工原料买卖交易,原告系被告江西XX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重要供应商。2019年以前,双方交易模式为先货后款,但由于被告拖欠货款三百余万元,该交易模式被叫停。在双方共同的朋友斡旋下,才重新开始交易,交易模式变更为先款后货。直至2023年,被告还拖欠货款244万元,原告忍无可忍。律师介入后分析,本案的关键在于证明交易模式的转变及本案诉讼时效问题,指导收集获取相关证据后,立即发起诉讼
办理结果:法院判决被告偿还欠款244万元,并支付债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