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在工作期间,与被告一驾驶的车辆相撞受伤,经调查发发现被告一系为被告二提供劳务,且所驾驶车辆无交强险和商业险,此次事故系工伤。后因交通事故再次起诉法院。
经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
律师点评: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若同时构成工伤,可依据伤情情况同时寻求赔偿,至于具体的理赔项目,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