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成功案例
挂名法定代表人被限制高消费
饶婷婷
律师
响应时间 一小时内
已服务 1.83万人
全国
主办律师
从业11年

基本案情:我们代理的法定代表人,所在企业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对外债务是十几个员工工资。法院执行过程中,发现企业并无财产可供执行,将企业列入失信黑名单以及将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我们作为法定代表人的律师,提出证据,证明法定代表人仅仅是挂名法代,并未参与公司实际经营,在公司经营期间,法代在其他公司任职,有劳动合同,收入流水、社保记录等。且有证据证明公司实际控制人另有其人,参与管理公司,员工也明知挂名的法代是法代,实际经营人是实际控制人。

法院判决:最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根据我们的申请以及证据将挂名法定代表人移除了限制高消费名单。

律师点评:法定代表人的风险:

1、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风险,例如列为失信执行人名单;

2、承担行政责任的风险,例如呗罚款和行政处分;

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例如公司被判罚金,法定代表人被判相应的刑罚。

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第214条,公司违反本法规定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缴纳罚款、罚金的,其财产不足与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公司法》第215条,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的,其财产不足以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62条,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展开全文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说说您遇到的问题...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婚姻家庭问题
投资经营民宿要回全部投资款纠纷
0人浏览
离职员工在网站平台发布大量诋毁公司及高管的侵权纠纷
0人浏览
出口货物损害赔偿责任纠纷
0人浏览
实际经营公司方侵占公司资金
0人浏览
签订股权回购协议后并未履行回购义务
0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