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
男女双方于2010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女,12岁,婚后共同财产一辆车,2019年买的,登记在女方名下,婚后双方性格不合,遇到问题无法沟通,经常冷战,5月5日双方到民政局登记离婚,但是男方反悔,男方在冷静期内发现女方出轨,要女方赔偿15万才同意离婚,自称手上有证据材料。
财产及债务情况:婚后财产为一辆车,无其他财产及债权
当事人诉求:与男方解除婚姻关系、抚养权尊重小孩意愿、车辆给男方
二、律师观点分析
双方对于财产及小孩抚养权问题争议不大,因此采取边谈边诉的方式,在前期先与男方取得联系,了解男方想法,同时借助法院诉讼程序给男方施压。
三、案件结果
2022年7月起诉至法院,男方不同意离婚,未判离;
2023年3月13日再次起诉至法院,经过调解,于3月28日调解结案。
四、办案亮点
在第二次起诉时,由于湖南法院的审判习惯,在隔六个月后第二次起诉,如果对方仍然不同意离婚,存在不判离的风险。因此借助法院调解员的的力量来跟男方进行沟通,在感受到男方仍然对于我方当事人出轨心有怨气的时候,指导我方当事人给男方发送微信,打开男方心结,让其同意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