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
双方通过婚恋平台认识,闪婚。婚前,男方积极主动,婚后,男方态度转变巨大,男方对女方的亲近行为多次采取排斥、推脱的态度,以各种借口拒绝、拖延与女方发生夫妻生活。
婚后频繁爆发矛盾,让女方夹在父母与男方之间痛苦不已。女方多次询问男方原因,男方始终不断找理由,毫不坦诚,在后续沟通过程中,男方承认自己对女性没有性冲动,对女方没有性欲望,这让女方十分受打击和煎熬,甚至产生自我怀疑。男方的种种行为给女方造成了心理伤害,也侵害了女方的生育权。女方不想再生活在欺骗中,女方家人也曾多次和男方协商离婚事宜,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当事人诉求:和平快速离婚,少退还彩礼,精神损失费,男方诚恳道歉。
二、律师观点分析:
男方存在骗婚的嫌疑,在尽量少退还彩礼的前提下可以快速离婚,争取精神赔偿。结合本案案情和双方的态度,通过律师分析,本案采用先诉后谈的方式更为适宜。
女方及其家人因为无性婚姻、女方因此变成二婚非常生气,几个月以来女方心情抑郁,始终无法接受无缘无故变成二婚,所以一定要求男方道歉,强调是男方过错导致。双方结婚时间短暂,共同居住时间才两个月,也没有夫妻生活,彩礼退还比例可能会在80%以上,还有精神损害赔偿这块也难以达到支持,不属于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等法定事由,也没有男方存在身体缺陷等重大疾病的证据材料,判决结果可能达不到女方预期。男方家里希望彩礼全部退还,包括红包等。彩礼给予系以结婚为条件或目的的赠与行为,缔结婚姻目的是否实现来确定是否返还,结合登记与实际共同生活情况,综合共同生活时间、是否有正常性生活、彩礼数额及用途、是否生育子女、当地风俗及经济水平等。本案双方已登记结婚,也已共同居住几月,可以不全部退还,至于改口红包等可视为男方父母基于特殊身份为促进感情而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可以谈判不予返还。精神损害赔偿,也可与男方沟通,在彩礼中折抵。关于道歉,也可以与男方沟通。
三、案件结果:
法院出具调解书。
四、办案亮点:
本案委托时,双方结婚只有五个月左右,实际共同居住生活只有不到两个月。由于男方原因,婚后双方一直没有发生实质性关系,女方及其家人是比较传统和保守的类型,女方觉得无缘无故变成二婚不堪受辱,精神抑郁,情绪崩溃,女方家人觉得男方骗婚欺人太甚,一定要男方书面道歉,要男方支付精神赔偿,要把他们是无性婚姻的情况写进文书,还要去单位闹。经过律师与各方的多次周旋沟通,调解笔录与协议多次修改后,最终定版达成调解,44万的彩礼,女方退还34万,男方额外支付女方两万补偿金,男方把之前收到的包和从彩礼中用掉的几千元也当场退给女方,女方拍婚纱照用的4000元也当场转给女方,并向女方当面就无性婚姻受到的伤害道歉。当事人也看到了我们一直以来的付出,对调解结果也很满意,向我们表达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