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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指什么?
更新时间:2023-03-14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指什么?

某女士因美容需要购买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系生活性消费行为,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双方订立合同及履约过程中,某医院向某女士明确表示该医院是A医院分院,属于三级甲等医院,并且未在术前向某女士充分说明某医院不具备开展相应医疗美容项目资质。因此,某医院在履行合同中存在故意隐瞒事实的行为,且该行为导致某女士陷入错误认识,构成欺诈。最终,法院判决某医院承担三倍价款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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