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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漏水,楼下被淹,如何维权
更新时间:2022-04-13

【事件经过】2021年,家住某小区某单元302室的张三家里生活阳台水龙头爆裂,水流蔓延,下渗到楼下李四的房屋,对李四房屋的屋顶及厨房、卫生间、家私物件等造成损害。事件发生后,李四找张三解决漏水事宜,并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但张三拒不赔偿,遂酿成纠纷。


【审理经过】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李四向法院申请进行了房屋损失鉴定,双方当事人及代理律师均到庭参加诉讼。


【法院观点】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利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被告张三作为房屋实际使用人,对房屋及屋内设施负有管护义务。水龙头位于生活阳台,系被告生活的私有空间,被告应尽到管护及避免损害扩大的义务,本院认为被告未能全面履行义务,存在过错,被告水龙头爆裂与原告的财产损失存在因果关系。对于被告的损失,法院已经委托鉴定机构进行了鉴定,损失价值具有客观性,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损失10000元的诉讼请求有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作为依据,予以支持。并且判令鉴定费及诉讼法由被告承担。


【案例评析】本案系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楼上漏水,楼下被淹的案例在生活中比较常见。本案的关键点不在于法律的适用,而在于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漏水原因及损失价值的确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一再主张应该由开发商及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但具体到本案中,该抗辩理由并不能成立。本案漏水原因清楚,且系被告的私有空间,应该由被告直接承担赔偿责任,并且被告主张的开发商防水层缺陷原因,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内容,与本案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可以另行起诉。至于物业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责任,本案中并不存在物业公司承担责任的事由,同时也属于物业服务合同法律关系,与本案无关。如果漏水原因不确定,则需要进行漏水原因鉴定,才能进一步确定责任承担主体。


温馨提示:大家如果遇到楼上漏水,楼下被淹的情形,要注意保存证据,及时找漏水房屋业主及物业公司沟通,避免损失扩大,同时协商解决赔偿事宜。如协商不成,则只能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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