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男,2000年生人,高中文化,2021年9月因涉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被山西清徐警方抓获,同月30被清徐县检察院批捕,羁押于太原市第二看守所。公诉方指控李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为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本案多名受害人通过下载某贷款软件点击链接后资金受损,李某名下中国银行卡截至2021年9月汇入涉案资金246174元,犯罪情节严重。
广东集智求强律师事务所接受该案犯罪嫌疑人李某近亲属的委托,并征得李某本人同意,指派本所吴国公律师担任李某的辩护人。
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后,吴国公律师在法庭上全面阐述了包括李某具有认罪认罚、无前科、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小、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法定及酌定从轻情节的辩护意见,审判法院对于吴国公律师的上述辩护意见均予以采纳,于2022年3月作出判决,李某犯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同月23日,李某刑满释放,当日晚24时与家人团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