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陈XX,系广西梧州岑溪市人,2020年3月份某夜晚,其子陈XX,驾驶摩托车误入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其子当场不治身亡。
交警认定,陈X承担主要责任。保险公司赔付方案为总额32.6万元。其委托本公司后,经大量调查信息资料取证,收集了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向保险公司提出应该使用的赔偿标准,保险公司最终按43万赔付,为当事人争取10多万元的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