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与北京某影视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一审
委托人:陈某
案情简介:
北京某影视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购买了一部即将上线某电影的部分收益权,并将这部分收益权以一定的价格转卖给其他自然人。2019年,陈某以10万元的价格从该公司手中购买了该电影的部分收益权。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今,该电影一直未上线,也未产生任何收益。陈某决定起诉该公司。
在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赵虎律师在陈某与公司签订的《收益转让合同》中,找到了有利的条款,并在法庭上进行了阐述。最终,该案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合意,由法院出具了调解协议和民事裁定书。
案件结果:和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