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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少女遭网友性侵,该怎么维权?
更新时间:2021-05-10

2018年7月,张某自称是“15岁男孩”与小敏(女,中学学生)加为QQ好友并开始聊天,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张某经常陪小敏聊天,逐渐让小敏对他放松了警惕产生了好感,而张某的言辞也越发暧昧露骨。

有一天,张某让小敏给他发几张裸照,而涉世未深的小敏在对方的言辞刺激和哄骗下,出于刺激和好奇,便发给张某多张裸照,谁知道却在一步步进入张某早已布置好的陷阱里。

原来张某并不是15岁,而是一个早已离婚多年,寂寞难耐的中年男子,他第一次看到小敏空间的照片就觉得小敏长得不错,想把她哄出来发生关系,但他熟知如果直接说自己47岁,小敏绝对不会出来。于是,他想到了一个完美的计划,先诱骗小敏拍裸照,然后利用裸照威胁小敏和他发生性关系。于是张某谎称自己也是一个15岁的中学生,一步步获取小敏的信任,最终拿到了小敏的裸照。

谁知,在小敏发完裸照后的第二天晚上就有一个陌生QQ加小敏为好友,并称自己是专门盗号的,手里有小敏的裸照,想和小敏做个交易。让小敏“陪”他一晚,不然就把裸照贴满学校和小敏所居住的地方,让家人、同学、老师们都看到,还会发布在教育网上。为了让小敏信以为真,还在QQ上发了几张小敏之前发的裸照。

张某深知只有14岁年纪的小敏经过他这一吓唬,肯定会很恐惧,果不其然,小敏看到自己的裸照后吓坏了,也不敢把事情告诉家里人,迅速答应与他见面,并乞求不要把裸照发出去。谁知,这一次的见面,成为了小敏的终生噩梦。

而张某由于能和初中生发生性关系而感到激动,并产生了长期亵渎小敏的想法,于是在这期间,不断用公布裸照相威胁,连续多次猥亵小敏,与她发生关系。

直到小敏的父亲发现女儿晚上频繁外出,很晚才回家,而且精神状态也不好,于是逼问小敏晚上都去干什么了,小敏这才说被一个男人欺负了,父亲一听,问了些基本情况,便断定小敏被强奸了,于是带着小敏来到警局报案。

也正是因为这次的报警,才让张某落入法网。而更让人不寒而栗的是经过公安机关的调查显示,在此前长达近三年的时间里,先后有5名未成年女孩落入张某的魔掌,在他的恐吓威胁下遭到了危害。

法院判决

张某以公布被害人裸照等手段相威胁强奸被害人,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强奸多人多次,其中,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从重处罚;强奸未遂二次,对于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第(一)(二)项、第二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张某犯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总结

近年来,未成年被性侵事件不止一次进入大众的视野,引发舆论的热议。

2020年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称:2020年1月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对性侵未成年犯罪决定起诉4151人,同比上升2.2%。而这还只是未成年人遭性侵案的一部分。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曾对全国5800名中小学生做过一个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性侵害案件的隐案率是1:7,这意味着每一起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背后就可能有7起类似案件已经发生了。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人们生活方式的不断转变,与性有关的犯罪行为也相应发生了变化,互联网的发达让这类问题更加复杂,网络也诱发了更多性侵未成年人案件。

越来越多的孩子在手机、平板电脑上交友,父母根本不知道孩子在跟谁交流,之前提到性侵,一般关注的是身体接触,而如今带来了一些新问题,比如,儿童色情图片的问题,互联网上充斥着带有性刺激、性诱惑的文字、图片和视频,会在不见面的情况下对未成年人进行挑逗、猥亵和伤害,人并没有见面,但是伤害行为已经发生了。

所以,不论家长、老师还是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性教育是非常必要的。从家长的角度来说,要解决观念的问题。如果孩子遭受性侵,最需要的是家长的支持,而不是埋怨、批评、责骂。

关注我国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工作方面的新举措、新做法,聚焦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程。是国家,政法机构、家长和我们共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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