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成功案例
马罡律师
黑龙江
从业25年 主任律师
0
好评人数
104
帮助人数
一小时内
平均响应时间
卫某某妨害信用卡管理案
更新时间:2021-02-26

一、被告人卫某某与被告人鹏某某是雇佣关系,被告人卫某某在本次共同犯罪中起到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以及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是从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中关于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之规定,“对于从犯,应当综合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是否实施犯罪行为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2017年9月份,被告人卫某某于东莞市东莞贷款

网公司上班,被告人鹏某某是该公司的老板,被告人卫某某与被告人鹏某某是雇佣关系。2017年10月份,被告人卫某某的朋友胡某,因知道被告人卫某某在贷款公司上班,就通过电话联系被告人卫某某,向其询问所在公司有没有贩卖他人银行卡的业务。被告人卫某某当时并不知晓关于贩卖银行卡的事情,故回复胡某说要回公司询问一下老板即被告人鹏某某,才知道是否有该业务。询问后,被告人鹏某某告知有此业务,就让被告人卫某某负责从中联络和约见,在被告人鹏某某与胡力谈成之后,被告人鹏某某让被告人卫某某负责送卡,并将相应的款项收回交付给被告人鹏某某。此后,胡某向被告人鹏某某多次购买银行卡,因胡力与被告人卫某某是朋友关系,加之从开始就是被告人卫某某负责从中传话、联络,故每次胡某与被告人鹏某某商定好交易的银行卡数量及价格之后,都由被告人卫某某负责联络相关人员并送卡至指定地点。

被告人卫某某在整个犯罪活动中,只是负责帮助联络并按照被告人鹏某某的指示进行相应活动,被告人卫某某不是实际交易银行卡的当事人,也未从中获取任何利益,被告人卫某某仅是对本次犯罪提供了帮助行为,在共同犯罪中起到次要或者辅助作用,其属于法律规定的从犯,故对被告人卫某某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被告人卫某某被抓捕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全部犯罪事实,依法对其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中关于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之规定,“对于坦白情节,综合考虑如实供述罪行的阶段、程度、罪行轻重以及悔罪程度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被告人卫某某于2018年2月12日被刑事拘留,在被公安机关抓捕时未做任何反抗,在抓捕后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在羁押期间,公安机关对被告人卫某某进行多次讯问,几次讯问的供述内容皆一致,被告人卫某某不仅清楚的供述其参与的帮助贩卖银行卡的次数,而且对于每次交易的时间、数量、价格等情况都作出明确的供述。被告人卫某某在侦查阶段就能如实供述其所知道的全部案件事实及自己的犯罪事实,足以说明被告人卫某某如实供述的态度非常诚恳,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被告人卫某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被告人卫某某当庭自愿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且本次系初次受审,主观恶性较小,恳请人民法院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中关于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之规定,“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被告人卫某某在本次的庭审中能够自愿认罪,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被告人卫某某在了解到其实施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时,才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对自己做出的犯罪行为感到深深的悔恨,并愿意积极改正。另外,被告人卫某某在此之前一直遵纪守法,从未触犯过法律,本次犯罪系初犯。虽然被告人卫某某在客观上实施了犯罪行为,但其并未从中获取利益,主观恶性小且未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故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四、被告人卫某某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态度积极诚恳,对被告人卫某某可以适用缓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

“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在判刑的同时,规定一定的考验期,宣告暂缓其刑罚的执行,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没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则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制度。”

根据以上对被告人卫某某犯罪情节的阐述,可以证明被告人卫某某犯罪情节较轻,悔罪态度良好,也没有再犯罪的可能性,对其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不良影响,且有利于被告人卫某某改过自新、重新做人、回归社会。基于上述理由,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卫某某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告人卫某某可以适用缓刑。

综上所述,被告人卫某某虽然实施了犯罪行为,

但念其属于从犯、主观恶性较小,且有如实供述、初犯等从轻或减轻的情节,恳请人民法院充分考虑上述情节,依法给予被告人卫某某缓刑的处罚,维护被告人卫某某的合法权益。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亲办案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