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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性侵案的无罪辩护
更新时间:2021-01-28

注:也不知道这样的办案札记,会不会引起公愤。但,不管怎样,如果真的想对案件发表看法,请看完案情简介之后,再做评价。

文章已隐去当事人姓名,其中的所阐述的名字均为化名



众所周知,在所有的刑事犯罪中,暴力性犯罪,最为公众所不齿,而在传统暴力性犯罪中,强奸罪又是其中最为人们所痛恨的。正如之前,因涉嫌串通投标罪“入狱”,后经过我们有效辩护最终不起诉的何总(化名),看守所的环境如何时,何总说:“哎,其实在看守所里,你也知道,环境不咋地,有时候,比监狱还麻烦,你也知道,监狱里关的,都是判了的,看守所里呢,有已经绝望等待判决的,有觉得自己无罪的,有那种还抱着侥幸心理的,鱼龙混杂,不过,律师,你知道在‘里边’,什么样的犯人最不受待见吗?”,诶,这还把我问住了,虽然成天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打交道,但我还真不知道,看守所(监狱)的潜规则,我好奇,并打趣地问:“你们在里边还分三六九等?”(保命标注:不是我没心没肺,而是何总已经被不起诉释放后,为感谢我们而在律所聊天时的对话)。“哈哈,当然啦,像我们这种涉嫌经济类案子的还好,那些强奸、拐卖小孩之类的,进去了,真的是……”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因为自己平时主要做刑事案件,上述案件也会经常接手,但,倒没怎么听他们谈起“里边”的经历。不过,反过来想想,也确实是吧,对于传统犯罪,社会谴责度,显然高于一般的经济犯罪,所以可能他们在“里边”还真不一定有多好过吧。

(一)“我家小孩和那个姑娘是男女朋友,她们是自愿的,怎么会是强奸呢?”




我一向秉持“无冤不接”的理念,近期刚刚准备接手一起强奸幼女的案件,当然,从我们的角度看,这个案件本不应该被起诉的,可能司法机关是因为受到了当事人家属的压力,又或者其他什么原因,这个案件被起诉到法院,不日将开庭审理。

当事人家属,是在案件进入法院阶段才委托的我们,先前没有和检察院、公安沟通过?怎么出具的材料,什么有用的而信息都没有?一问才知道,先前没有委托辩护人,只有一名法律援助律师,而业内周知,法援辩护,怎么讲,拼运气,运气好,遇到个不错的律师,或许案件会进展不错,但若真的碰到指责自己的当事人为“国之大耻”的律师,那可就真心尴尬了。所以,自己的当事人碰到这样的情况也实属正常,不过既然我们已经决定介入案件,虽然前期法律援助律师有些该做的事情没做(申请不予立案、提交本案不属于刑事案件并恳请撤销案件法律意见、申请不起诉、酌定不起诉、案件法律分析说明等),现在法院阶段介入,可能存在些许被动,但总归是要先行阅卷,针对案件证据提交辩护词以及质证意见才行,要不然,这个小孩可能真的完了。

起初听蓝莲花(化名,当事人家属)介绍,说是强奸,说实话,是不怎么相接的,毕竟自己也不是喜欢这种类型的案件,也与自己的平时经常做金融证券犯罪的风格不符,但越听朋友讲,越觉得案件有些蹊跷,蓝莲花说:“我们家小孩,就是8月份的时候,通过游戏认识了一个小姑娘,后来俩人就加了‘秋秋’,然后两个人恋爱了,过了一段时间,两个人奔现,奔现之后,两个人就发生关系了嘛,现在,她妈妈非说我们家小孩强奸,然后,还把我们家小孩抓进去问话了。”

“情况大概就是这样,你说现在怎么办?他们不是恋爱关系吗?恋爱关系,虽然他们年龄小一点,但也不至于犯罪呀,而且还是那个女孩来的我们家,凭什么说是强奸,还问我要出谅解书,至少要8万,没有8万就让你们家小孩去坐牢!”

“两个小孩,一个十二岁(女孩),一个十五岁(男孩)”

“这个小姑娘还有前科,之前就有人因为这个事情进去过,也是问他们要了钱,然后……”

“现在已经到法院阶段了,2月4号就要开庭了,你说我们该怎么办呀?”

听了当事人家属讲述案件后,电光火石之间,就想到,这应该是不成案件的案件呀(换言之,这种案子可能是会被不起诉或者直接不予立案处理的),怎么会都已经到了法院阶段了呢?

可能,毕竟是涉及侵犯女性权益的犯罪,可能司法机关可能也是受到当事人的压力,不得不把案件提上日程。

想到这里,也就释然了,但众所周知,刑事辩护讲究的是,抢占先机,把战火熄灭在庭审硝烟四起之前,争取赢在更早的时间,是对当事人最好的帮助。但这个案子已经到法院了,那只能在最短的时间里阅卷,撰写辩护词,与法院沟通。

(二)无罪辩护的策略启动



不知道大家看到这里,会有什么样的感受?这个案子,即使在司法机关眼里,争议还是蛮大的,一方面,刑法236条和性侵解释规定,与幼女发生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都构成强奸罪,且从重处罚,但同时,立法为了平衡双方的利益,同时也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在本案中,究竟该如何判断案件的发展,成了本案辩护的核心:

首先,小明属于未成年人,且未满十六周。其次,通过聊天记录可以发现,所谓的被害人是主动找的小明发生的关系,且双方自愿,并且,在此前,所谓的被害人不仅仅是和小明发生过关系,而且,还和其他人发生过关系,并且,导致对方被定性为强奸。最后,小明现在还在上学,这件“偷食禁果”的事件,也并未造成严重后果(没有怀孕等法律意义上的严重后果)。

当然,上面是有利于小明的辩点。当然,也存在一些杂音。比如,小姑娘的母亲偏偏认为小姑娘不是自愿的,是被骗的,又或者云云。

但,小明以及他的家人认为,小明本来就是无罪的呀,那个小姑娘主动来的,又不是我们家小孩做的,最后为什么什么事情都要我们承担,还要我们花那么多钱“买”谅解书!

嗯,确实,这个案子疑点确实蛮大的,之前就有先例的情况下,这个小姑娘怎么会突然和小明发生关系了呢?小姑娘自己心里没有意识?还是如何?另外,为什么小姑娘的家属,这么着急的要钱,不断地问小明的父母,什么时候给钱“买”谅解书?……

记得之前也办过同样的类似“仙人跳”的案件,王总和小女朋友发生关系,小女朋友说不给10万块钱,就告王总强奸,王总当然不服,小女朋友把王总拉到派出所。说来也挺有意思,王总虽然嘴上说不怕,但毕竟是跟司法机关打交道,自己心里也发憷,请求我跟他一起去,让我帮帮他,当然,自己的当事人嘛,就陪他一起过去了,去了之后跟派出所陈述清楚案情,小女朋友这种行为属于典型的敲诈勒索,但是毕竟男女朋友一场,我们也不打算追究她,最后,派出所的民警也理解,最后,这个案子以“不予立案”处理了。

回到本案,很像的一个案子,基于上述辩点,我们在参考当事人意思的基础上,决定做无罪。可是做无罪。必须要申请被害人出庭,同时恳请法院调取被害人有“前科”的证据,这也是我们必须要做的事情。

(三)辩护策略



排除合理怀疑、形成内心确信,讲的是法官裁判时的心理状态。而如何说服法官,必须依靠书面+口头的专业功夫,而支撑这一发挥的,还有外人所不知的科学阅卷、会见沟通等配套方法与技能。

专业的法学功底、良好的出行习惯养成更是外话。

当然,科学的阅卷方法、游刃有余的当面沟通能力、深厚的法学功底、良好的行事习惯,都与6年以来钻研刑事法律有关,不放过每一个有利的细节与辩点,说是沟通前的“台前十年功“,并不为过。

良好的习惯+专业的方法+尽责的态度=无罪、有效辩护的效果。

我一直相信,这是刑事辩护成功的秘笈。

我们介入案件的时间有点晚,而且,由于前期很多应该做的事情没有做,我们必须抓紧时间对案件进一步分析,并且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

“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多算胜,少算不胜,而况于无算。”

有了最开始对案件的分析,有了深入对案情的研究,加上之前办理刑事案件的经验,接下来就要在当事人的委托下,撰写辩护词,质证意见以及申请双方当事人出庭等等工作了。

完美的辩护是惊心动魄的过程和成功的结果的和谐统一;律师是以众多震撼人心的实战辩例开创未来,而来不得半点虚张声势。

(四)一起检院不捕,公安机关直接释放的电话

1月的冬天,广东虽然些许微凉,但依然回温。

电话响起。

是熟悉的号码:接到涉嫌开设赌场罪当事人无罪释放的电话!

然而,倒退到接案前,我们接到当事人家属的电话:我们只是玩一玩六合彩,什么都没干,现在被抓了,怎么办?

然而,倒退到12月,我们与检察官沟通时,递上了对当事人不予逮捕的法律意见书。

再次想起律师同学的问题:我有个案子不想让公安交给检察院逮捕,你说这抬头该怎么写?具体该怎么弄你帮我看看?

还是只能笑笑。

乔治撰写于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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