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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枪犯罪精准狙击无罪
更新时间:2021-06-17

涉枪犯罪精准狙击无罪

作者简介:乔治:金融证券犯罪辩护(广东瀛双律师事务所)

2017年,家住天津市河北区赵某华今年51岁,她在街头摆的射击摊位上,6支枪形物被鉴定为枪支,12月27日,河北区法院一审判她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法院认为,赵某华违反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非法持有枪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辩护人所提赵某华具有坦白情节、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的辩护意见,予以酌情采纳;判决赵某华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2017年,天津赵老太太持枪案件,判决书被公布后,引起舆论一片哗然,也是就是在众多的呼吁声中,二审直接对赵老太太适用缓刑,让赵老太太可以回家过年。回家过年多少增添了一些温情色彩,围绕该案的争论潮也逐渐消退。虽然针对该案的反思已经很多,但也仍有进一步探讨的空间,特别是一些根源性问题如果不彻底厘清和解决,那类似问题定会重复上演。

就在5.1节前,我们也接到一起关于非法制造枪支的案件,和天津的赵老太太案件很像,同样是被认定为涉枪犯罪,同样是被刑事拘留,不过不同的是,这次侦查阶段直接无罪释放。

一、闲暇的思绪

闲暇时间,有时会想如果我不是学法律的,如果我没有从事刑辩行业,我如果突然遭受无妄之灾,我该怎么办?

阴暗、非难、无助、孤独,一如我自己在看守所见到的一样。

那是一段不断浮现于脑海的故事——王生的年纪与我相仿,却因为一些玩具枪,而遭受牢狱之灾。

遐想,像敏捷的猎豹,不知疲倦地在我脑海里奔走、跳突。生活在这样的大环境下,被裹挟有时候难免,把自己替换到王生的角色中,迷茫、无助、困倦更或者绝望……

或许,正是被无端引入刑事纠纷中,不同角色的众生相,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让我时刻不能淡忘。

于我而言,将每次一次的经过记录下来,这似乎已经形成了我自己的一种羁绊,也算是一个亲历者不负于过往的记录。

这次故事的主角是王生,尽管开始不是那么如人意,但是在最后的最后,刚刚好,看见你喜悦的样子,于是同你一起喜悦着你的喜悦。

二、夜色

夜色如期降临,深色的黑,尽管天上莹莹的星星,但仍寂静如初。这一刻我已无法记起,只记得王生的表哥,急切但又理智的声音“我表弟被抓了,说是什么私藏枪支。但是我看了,就是几支玩具枪,你也知道的,我们小时候大家都玩过的,他突然因为这个被抓,我该怎么办呀……”

“别着急,慢慢说,是什么枪,玩具枪也分很多种,真人cs?bb弹?还是什么?”

“好像就是那种水弹吧,真人CS,我表弟就是个宅男,每天上完班,就去自己房间玩枪战游戏,可能就是因为这样的军事迷,所以才买这些吧。”

“哎,早知道,就不让他接触这些了乱七八糟的东西了!”

“他玩什么不好,玩这个……”

听了王生表哥的陈述之后,我毅然地认定,王生是一个执着的人,是一个执着的理工男,若非如此,也不会对机械如此着迷,若非如此,也不会对精密的仪器,产生如此的兴趣!

但是,这一所谓的兴趣,后来竟成了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梦魇。

后来,王生被刑事拘留,王生的表哥跟我沟通过后,立马到办公室与我们沟通后续的辩护方向。

三、理智的表哥与焦急但却无奈的父母

见到王生表哥后,感觉与电话沟通时,还是有所差别。

面谈时,表哥显得更为沉着与冷静,或许是因为我在电话中,给他分析清楚利弊后,显得从容许多。

与表哥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王生的父母,确实,一眼看过去,明显就能感知出,是贫苦出身,虽然木讷,但丝毫无法掩盖他们身上的淳朴。

当然,在刚刚谈起王生的事情,我明显看到王生父亲,眼角溢出的泪水。其实在那一刻,我深深的感觉到了什么叫做父爱如山。

四、会见

辩护人,是当事人被羁押后唯一的依靠,但同时也是见证当事人最落魄的陌生人。因此,在会见前,必须通过各种方式取得当事人的信任,从而,以严苛要求自身,会见之前,就要预设各种问题,从而更加清晰的厘清整件事情,专业的辩护人分秒都像打仗。

因为王生的案子,我们亲赴台山,为了摸清了案子,也为了搞清了里面的问题,我们准备了大量的问题。

因为毕竟当事人是案件的亲历者,只有当事人才会对案件有着清晰的了解。辩护人是在对案件事实掌握清楚地情况下,进行辩护,因此,辩护的前提,就是有效的会见。

这个看守所,会见区由走廊和会见窗口组成。外边是一条长而宽的大走道,在押人员从里面带出来,沿走道一条线走出来。

因为成功,记忆尤其深刻。

不过这里的会见,不可以带电脑,不过也算是正常,虽然,先前全国各地跑案子,可以带电脑的,也就是北京、江苏等地区了。

在押人员列队从里面出来,一个个走近窗口,都要微猫一下腰,找自己的律师。王生矮小的个子,黄马夹,短发,很年轻,但显得有点沧桑,走过我面前时。

看到他仿佛看到曙光的眼神,我喊一声:“王生?”,他望我一眼,就在对面的凳子上坐下来了。

这堂话问了将近2个半小时。

虽然一般开篇会提“警察共问过几次话?都问了什么内容?具体是怎么问答的?事情的真实情况怎样?还有哪些没有问?…”

但这次不一样,因为,在会见前,王生曾给家里写过信,说自己非常害怕,很担心,很难受,自己明明就是玩了几把真人CS玩具枪,怎么突然变成制造枪支了?而且,卖家都没抓,为什么会抓我?……

因此,我们先给王生讲了讲外边的情况以及家人的情况,稳定她的情绪后,在进行案件本身的问答。

”你总共涉案几把枪?是发射什么弹丸?”

“我总共有12把玩具枪,都是水弹或者BB弹。我是直接买的整套的零件,然后拼装起来的。”

当问到这个地方的时候,心里咯噔一下。

既然都是水弹或者BB弹,从客观上讲,动能肯定没有超过16焦,那应该可以从这个方面下手,进行辩护。(注:《关于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气枪铅弹刑事案件定罪量刑问题的批复》、《<关于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气枪铅弹刑事案件定罪量刑问题的批复>的理解与适用》明确提及,这种枪支,不应当作为犯罪理解)

但是,拼装是否可以理解为“制造”,不论是在司法实践中,还是理论,均是颇为纠结的点。

刑法上的“制造”讲求的是从无到有的过程,不能认为拼装行为就是制造。例如,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所把玩的拼图,我们可以说我们拼装、组装了拼图,但绝对不会认为我们拼装好拼图后,就意味着我们制造了拼图。

同理不需要一定规模和技术含量的加工、配制过程,不能将其理解为是一种制造。

通过实务案例和法律规定的几番循环往复,才能找到答案。

行走中的法律,特点就是这样,停留在纸面永远是无解的。

例如,结合安徽省高院裁判的何况等非法买卖枪支案例【(2018)皖刑终184号】刑事判决书,中对于“对购买散件组装枪支的定性以及非法制造枪支散件犯罪形态的把握”的论断:“关于对零部件的组装行为能否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制造”,关键在于审查组装工艺的复杂程度是否超出社会一般人的常识和动手能力,不能一概而论。如果通过卖家提供的示意图或视频即能够按图索骥将成套散件组装成枪支,组装仅仅是一个简单拼装过程,则不应当理解为制造。”

“制造”不论是在汉语语境中,还是在刑法语境中,都是“从无到有”的过程。

而是在淘宝网店处购买整套配件,从而根据卖家提供的视频,进行简单的拼装,不是制造。

刑法规定中包含有“制造”的罪名有以下几种: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这些涉及“制造”的罪名中,对“制造”的解释均有类似之处。

例如,即使是在最严苛的毒品犯罪中,最高人民法院在认定制造行为时,同样也是参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具有一定规模和技术含量的加工、配制过程。

最高人民法院在“高国亮、李永望等贩卖、制造毒品案”(《刑事审判参考》指导案例第501号)中,之所以认为犯罪嫌疑人存在制造行为,也是因为认为:“生产‘麻古’是一种物理加工过程,但并非是几种毒品的简单混合,也不同于在毒品中掺杂掺假,而是含有一定技术含量,需要经反复的含量配比试验和质量把关才能制造成功以满足特定人群的吸食要求,因此其加工、生产的行为应该认定为制造毒品罪。”

一般而言,在同一法律体系之下,相同概念应有类似解释。事实上,上述涉及“制造”的罪名中,对“制造”的解释均有类似之处,判断的实质就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具有一定规模和技术含量的加工、配制过程。

因而,参照借鉴上述内容,对于非法制造枪支罪“制造”的解释不应当包括简单的拼装等行为。

这个方法,其实就是法律思维、逻辑思维。

诚然,在实践中,这种玩具枪,其实被刑事处罚的概率很高,虽然,被判缓刑的几率较大。

但是,作为辩护人,如果只是预知结果,以缓刑作为结果交代当事人家属,与一般的流程性辩护、无效辩护又有何异。

因此,必须在争取审前无罪的效果。

五、深夜的电话

综合以上分析,我们认为王生不构成犯罪,因此,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以及不予呈捕法律意见书,并争取与公安机关交流案情。

在王生会见时的回答烂熟于胸后,返回律所,在第一时间就向派出所寄出取保候审申请书,向公安法制呈交王生不构成犯罪的法律意见书。

在递交法律意见书后,没过几天,电话铃铃铃的响。

“你好,我们是台山某派出所的警官,我看了你给我递交的法律意见书,我们想和你沟通一下案情”

因为法律意见书以及王生的情况已经烂熟于胸。回答自然是水到渠成。

值得回味的,是最后一个问题,“您是台山的辩护人?”

在上一个无罪辩护不予批捕的案件中,检察官也问过我。这让我想到,外地律师办案,其实有一个优势,就是比当地律师多一个“抓点”。

我当时是这样回答的:“不是的。我们在那里没有分所。但因为我是专门做刑辩的,所以当事人通过咨询之后找到我。”

这虽然是一句平淡无奇的话。但这句话能在一点上,对司法机关工作人员重视案件中的问题,起到引领作用。那就是:这个辩护人是专业的,他提出的问题值得我关注。

只有让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有这样的意识,律师千辛万苦准备的书面材料,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事后才可能去翻看,进而才可能被采信。

当然,如果沟通能有让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意外的观点,事后再去翻看辩护材料的几率就更大了。

这个案子,现场也出现了这样的意外。那就是我在讲王生的案件不一定必然构成犯罪时的一段表述:“拼装,不等于制造,制造是要求犯罪嫌疑人真正实施从无到有的过程,因此,王生不构成犯罪。”

虽然是在电话,但是,我明显听到对面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耐人寻味地“嗯?”一声。

“2018年3月28日,两高联合发布涉气枪案件批复。许多假枪真罪的当事人、家属和律师期盼很久,赵春华案作为重大的影响性案件发挥了推动作用。批复回归常识主义,重申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各种情节,综合评估社会危害性,回归主客观相一致,避免唯数量论和机械司法,司法机关在审理仿真枪案件时实质性把握枪支认定标准,不能形而上地作出违背常识违背普通民众正义感的认定结论,是一个较大的进步。目前各地针对仿真枪已有多起无罪判决、免予刑事处罚和不起诉决定。如果直接认定构成犯罪,那岂不是历史的倒退?”

那一刻,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似乎受到了正义的感召。那一刻,似乎结果开始露出迹象。那一刻,转瞬即逝,那其实也就是平凡的一刻。

历史定格在了2021年5月16日:突然接到公安的电话,王生取保无罪!

因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我的当事人得以自由,我也因此总是激起对台山公安报以感激。

这份感激,并非基于沟通本身的愉悦,警官对我这样一个透着一股子横劲,喜欢较真的辩护人感到棘手。

无论如何,他的不友好并非冲我的专业而来,也并非冲我个人而来。

这样一想,我也释然了。我依然感谢,那个穿越现实中丛生的烦恼与偏见,而坚守了法治底线与专业信仰,并在法治的高地上与我取得共识的台山警官。

至少,他守住了法律的底线。

六、忆往昔峥嵘岁月稠

经办刑事案件多年后,我始终认为:专业,是性价比最高的关系。

在这个不少人还迷恋关系、迷信于找关系摆平问题的法治社会里,多少人无声无息地在无影无形的所谓关系里一掷千金在所不惜。

从深圳涉嫌诈骗的当事人一审被判14年,二审我们介入直接发回重审案后,又收获了故意毁坏财物羁押必要性审查,取保无罪以及顺德串通投标不起诉、吴某故意伤害直接取保无罪、红通案件回国直接适用取保候审措施…

这些全是外地的案子,于我,哪有什么关系可言?异地办理刑案,只不过这种关系是以极致专业沟通与表达中搭建的关系,换句话讲,就是以专业的文书以及法律意见与司法机关沟通,从而获得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认同感。

作为专业辩护人,就是要更加苛刻地精进技艺给当事人争取无罪。利用极致的专业、极致的表达、极致的辩护手段,为当事人洗冤。

正是基于对成功辩护的渴望,对专业的笃定以及对能力的确信,作为专业的辩护人,应有一种心态,那就是把对当事人的负责,当作是对自己的负责任。如果,要总结王生案中的这种心态,我想可以总结为几句话:

刑事辩护其实也是另外一种别样的战场,只不过在这场战斗中,面对的是国家实权机关,而在这场战斗中,如果露出丝毫的胆怯与怯懦,只会将自己以及自己的盟友当事人,推向牢狱的深渊。

因此,就是要不停地战斗、战斗、不停地战斗!

——乔治记于2021年5月19日

【关键词】刑事辩护;金融证券犯罪辩护;诈骗犯罪辩护;互联网金融犯罪辩护;广东瀛双律师事务所乔治;证券犯罪辩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IPO;PE;欺诈发行证券;P2P平台;集资诈骗罪辩护律师;无罪辩护;无罪辩护研究;成功辩护;成功取保;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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