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成功案例
尹静萍律师
北京-北京
从业13年 主办律师
7
好评人数
2012
帮助人数
一小时内
平均响应时间
二审成功改判,让判决不再是白纸
更新时间:2020-11-07

2016年8月,张某驾驶1号车辆与2号车辆、3号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1号车辆所有人为曹某,该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100万元,不计免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2号车辆系谷某、栗某所有,事故后,保险公司对该车定损的金额为15万元,谷某、栗某将车辆交由某公司修理,并支付修理费22万元。

曹某主张事故前,其雇佣案外人董某为其驾驶1号车辆,并将车辆交由董某保管,其未同意董某将车辆交由张某驾驶。保险公司主张张某未经曹某允许驾驶车辆,不在商业三者险保险赔偿范围内,不同意赔偿。一审判决以张某未经曹某允许驾驶车辆,由此导致的事故损失,不属于保险赔偿的范围,判决由张某赔偿谷某、栗某车辆维修费22万元。

虽然一审法院判决由张某赔偿谷某、栗某车辆维修费22万元,众所周知,如果不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该判决对于谷某、栗某来说,形如一张白纸,张某是否有履行能力,以后能否执行到位,无疑都是问题。

谷某、栗某找到本律师为其代理本案二审。本案的争议焦点就是曹某是否允许张某驾驶车辆,这决定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谷某、栗某的损失是否能得到实际赔付的关键问题。

针对该争议焦点,本律师着重从证据入手,详细分析一审中曹某为证明其未允许张某驾驶车辆的证据,对其提供的证据一一击破,并提出合理怀疑,为此本律师向法院提交了一份代理意见进行详细阐述,并得到二审法院采纳。最终二审判决改判由保险公司赔偿谷某、栗某修理费22万元。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亲办案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