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花季少女,因妇科手术在南宁某医院手术过程中导致心跳骤停,进行抢救后心跳恢复,但脑部缺氧导致缺血缺氧性脑病,在某附属医院治疗20余天后去世。
家属几经周折终于找到我,中午谈合同,下午签合同,律师连夜到医院封存病历。
第二天早上就收到医院告知协商谈判的电话。
早上8点30分律师依约到医院办公室,律师当着医院领导的面将医嘱、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病程记录、护理记录分别摆在办公桌,律师指出医院的严重错误之处,并且指出病历出现大量的缺失、病历之间存在大量的矛盾之处,向医院告知后果严重。
医院当场补充大量的病历,律师以这些病历涉嫌伪造且与封存的病历相互矛盾而不同意将其作为谈判的依据,并且让患方及时把医院隐藏病历的证据固定。
律师拿捏医院的痛处之后医院不得不服软。
最后医院院方律师与本律师共同确定医院负全部赔偿责任。
经历13个小时的协商,最终确定医院向患方赔偿106万元,且当天晚上医院即向患方支付赔偿款5万,15天后医院将101万余款全部支付完成。
律师从接案到达成协议拿到赔偿款仅仅用30个小时就为患方争取到106万的赔偿款,大大缓解了当事人诉累诉讼风险的心理负担。
律师最终实现一个猖狂的胜利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