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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缓犯人刑释后任职酒店保安 被控一月杀两人
更新时间:2011-11-15

死缓犯人刑释后任职酒店保安 被控一月杀两人
作者: 汪次安

中国法院网讯 广东省韶关市某酒店保安员何枚繁被控在不足一个月的时间里无缘无故杀死一名乞丐和一名小学生。在11月11日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他的法庭上,当法官问他的作案动机时,其一律以沉默作答,使本案的作案动机成为一个迷。
公诉机关的起诉书显示,被告人何枚繁,1970年4月27日出生,广东南雄人,捕前住韶关市浈江区某酒店员工宿舍501房。l990年12月因犯强奸罪、故意杀人罪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009年12月14日因减刑六次后被刑满释放。

2011年2月18日凌晨I时许,何枚繁下晚班后,携带水果刀从某酒店员工宿舍出来想买水果吃,当走到解放路邮政储蓄自动柜员机房门口时,发现一名乞讨人员躺在里面睡觉,其见四周无人,便戴上手套,进入机房内,抽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对乞讨人员的眼部、脸部、耳部、下颌、手臂、手腕等部位连续捅刺13刀,然后逃离现场。乞讨人员被刺伤后,经医治无效,于3月28日死亡。

同年3月2日11时许,何枚繁携带水果刀到街上散步,当走进市第一人民医院旁拆迁空地时,见到某小学学生王某经过,便对王某说:"小朋友,我带你到楼上,那里好玩。"将其诱骗到此处未拆迁的空房内,用水果刀连续刺王某的眼睛、脸部、头部、手臂等部位13刀,然后逃离现场,王某当场死亡。

在当日的法庭上,当法官问被告人何枚繁的作案动机时,其以沉默作答。当法官问其公诉机关的指控是否属实时,其又肯定的回答:"是!"并说,当时到底捅了多少刀,现在记不清了。

据此,公诉机关指控认为,被告人何枚繁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此案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 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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