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鉴定能否作为定案的唯一依据
在一起交通事故案件中,伤者胫骨粉碎性骨折,并发静脉血检,打外固定架十个月,后又石膏固定一个月,法医鉴定休治时间为10个月,这样就等于伤者要带着石膏外固定去上班,不能享受误工待遇。最后法庭根据实际情况,确实误工时间为11个月。由此可以看出,法医鉴定并不是定案的唯一依据,实践中还是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目前此案判决已经生效。
烟台律师柳伟
电话:13583507711 0535-6577311
个人网站:www.ytliuwe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