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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泽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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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交事故案件中,交强险到底怎么赔?
更新时间:2019-02-22

[强制保险——交强险]

根据新华社统计,截止2016年底,我国汽车保有量达2.9亿辆,相当于每一个家庭就拥有一辆汽车。在汽车保有量居高不下的现状下,交通事故亦层出不穷。为更好地帮助车辆所有人防控风险,保护受害者依法获得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7条的规定,国家强制要求每一辆上路的机动车必须购买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下称“交强险”),如果车主未购买交强险上路被查获,那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8条以及《交强险条例》第39条的规定,不仅会被扣车至实际投保交强险之日,还要面临交强险保费两倍的罚款。

[三重角度看问题]

事故发生后车主是否应该赔偿?保险公司承担什么角色?受害者该如何索赔?

首先,从车主的角度来看,很多车主有这样的误区,“我已经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发生交通事故后有保险公司赔偿,我不需要出钱”。但在实践中,车主或驾驶人可能需要承担以下费用:1、保险公司对于超出医保范围内的用药(丙类)不予报销,此部分费用一般要求车主或驾驶人承担;2、关于事故的鉴定费用保险公司不予承担;3、由交通事故引起的法院诉讼费保险公司不予承担;4、关于超出保额范围的部分保险公司不承担。车主在碰到交通事故后,对于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一定要仔细阅读,如有异议可以在三日内向上级部门申请复核。不要以为有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而去主动承担主责或者同等责任。

其次,从保险公司角度来看,一辆车存在两个不同的险种(商业险自愿参保),一个是交强险,一个是商业险,一般由一家保险公司承保。在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充当的是代替车主赔偿的角色,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进行支付,不足的再由承保商业险的保险公司支付,车主因为购买了保险,从而将部分赔偿责任转移给保险公司,当然保险公司也会根据保险条款排除自身责任,也会利用自己的专业能力让车主多赔钱,受害者少赔钱。

最后,从受害者的角度来看,相关费用能让保险公司赔偿那最为保险,不用担心执行不到位的问题。那么问题来了,交强险的赔偿规则是什么?受害者如何主张可以让自己的权益最大化?请看后文!

[分项限额]

交强险中赔偿项目有三块:1、死亡伤残赔偿金,包括:死亡、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交通费等;2、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3、财产损失,包括:车辆维修费、拖车费、其他财物损失。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受害者先从交强险限额范围内获得赔偿 ,不足部分按照各方的过错责任分担。又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交强险分项限额的公告,驾驶员有责任的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金11万;医疗费用1万;财产损失2000。驾驶员无责任的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金11000元;医疗费用1000元;财产损失100元。

[以案带读]

笔者近日看到一个案例:该案例为2015年河南中院的判决案例,阐述的是“机动车在道路以外通行造成的损害的赔偿问题”。案例中法院认定受害人的损失为医疗费8万元、误工费5000元、残疾赔偿金5万元、交通费800元等合计16万元,判决书中描述“该损失首先由被告中国人保某支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原告122000元,余额由驾驶人赔偿(仅购买交强险)”。

在该案件中,受害者的诉请超过了交强险限额,法官将交强险各分项打包后统一予以扣减。这样确能保障受害者的权益,但笔者认为此判决结果有失偏颇。

因为根据2012年最高院给辽宁省高院的回函中明确答复“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请求承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对超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分项限额范围的损失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笔者认为,上述案例中,在交强险范围内应该按照如下标准进行赔付:伤者的医疗费限额1万元,伤残赔偿金不足11万元的按照实际计算,没有财产损失的该项不予赔偿。

[特别注意]

受害者在提诉讼请求的时候要特别注意两点:一、精神损害抚慰金要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支付,因为商业险是不赔的;二、若担心上述由车主承担的部分难以得到保障,可以要求非医保用药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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