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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敬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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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私房动迁遗产继承案例分析
更新时间:2018-12-08
【法院案例】 上海某区法院认为,继承人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但继承人对于继承的方式意见不一,且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可能存在涉及继承法律关系的其他多种因素,而本案的基础法律关系为共有纠纷,在继承人不能对继承问题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本案仅可以确定被继承人征收利益的份额,而不能将继承纠纷在本案中一并处理,继承人可以另行协商或诉讼。 故对于原告要求继承系争房屋征收利益中被继承人的全部征收利益,并由向其支付该款的诉讼请求,本案不作处理。 一审判决,确认被继承人在上海市海宁路XXX弄XXX号房屋的征收安置利益为XX万元。 【律师观点】 律师认为,动迁补偿款分割与继承混合案件中,如果被继承人在同一法律关系当中,被继承人之间没有争议,法院可以在判决确认动迁补偿款份额同时,依法按照继承判决给具体被继承人,而无需另案起诉。在实践中,不同的法院可能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继承份额的确定】 通俗的说法是“三块砖”,也就是房屋砖头部分的价值。其实就是指房屋价值补偿,具体而言,包括房屋评估价格、房屋价格补贴和房屋套型面积补贴。 《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2011)第27条(征收居住房屋的补偿、补贴和奖励)征收居住房屋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按照本细则规定给予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以下补偿、补助: (一) 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 (二) 价格补贴; (三) 特定房屋类型的套型面积补贴; (四) 居住困难户的保障补贴; (五)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 上述规定中的(一)、(二)、(三)合称房屋价值补偿,即俗称的“三块砖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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