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成功案例
沈锡林律师
全国
高级合伙人律师
32
好评人数
944
帮助人数
一小时内
平均响应时间
在开发商处交付定金后,对方又未按时签约,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8-05-14

案情简要:


2017126日原告与被告一签订吴兴区**广场房屋认购定金单,由置业顾问陈**接待并出具**广场签约审批明细单,确定房屋签约总价311000元,原告同时支付10000元定金给被告一,另支付20000元房款给该楼盘的代理商即被告二,双方约定于20171220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买方同时付清首付款,并明确约定逾期则视为违约,适用定金罚则。之后原告从20171219日开始,陆续通过电话催告对方签署合同事宜,但均被对方以各种理由回绝,至今未能成功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定金合同的约定,被告已经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返还定金。原告多次要求被告返还款项并支付违约金,但协商未果,故纠纷成讼。



争议焦点:本案中被告作为开发商,应该更加诚信的履行定金合同,但其销售人员自持为开发商,屡次爽约,以各种借口推脱签订合同,明显已经违反定金合同,应当全额返还定金、房款,并支付违约金,但原告在其后与其沟通的过程中,对方态度蛮横,还扬言要没收全部款项。其后原告在律师的建议下,通过电话录音等方式固定了相关重要证据,为该案的胜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法院判决:吴兴区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在审查大量的事实证据后,对原被告进行了庭前调解,后被告在事实证据面前不得不当场承认相关事实,并当场支付了全部款项,由此完美结案。

律师辨析要点:消费者在购买房产的时候千万要注意各种格式合同的陷阱,万不可一时听信销售人员的鼓吹而盲目签字交钱,否则后悔都来不及,当然,发现自己被侵权时也不用慌,冷静应对并咨询相关专业人士,做出有效应对,以此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沈锡林律师提醒:案件结束后,该企业负责人表示:“以前我们的工作中确实有不妥的地方,希望通过这次教训能警醒自我促进自身规范、安全、健康发展,也感谢社会各界的监督帮助”。作为房地产开发公司,应该承担起一定的社会责任,更应该诚信经营,善意对待消费者,唯有此,企业才能长久健康发展!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亲办案例推荐
沈锡林律师
您可以咨询沈锡林律师 一小时内
近期帮助 944 人 | 全国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