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何某某
涉嫌罪名:故意伤害罪
辩护律师:杨尤君
法院判决案号:(2018)琼9006刑初120号
案件介绍:
2016年6月11日,何某某伙同林某某、曾某某等在海南省万宁市,无故殴打高某某,致高某某重伤,十级伤残,2017年8月4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杨尤君律师依法作为何某某的辩护人,为何某某故意伤害一案进行刑事辩护,在庭审中,辩护人依法进行辩护,认为何某某具有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同时,附带民事赔偿审理中,在法官和律师对双方的调解后,被告人何某某赔偿了被害人高某某3万多元,被害人对被告人何某某出具了谅解书。本案在庭审中,被告人何某某得到被害人的谅解,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得到法庭的采纳,本案判决如下:一、被告人何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缓刑三年。
本案例是成功案例,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在法官及律师与被害人、被告人的调解后,双方达成谅解;二是、辩护律师的精准辩护策略起到了事倍功倍的效果,被告致人重伤,伤残十级,法院判决适用缓刑。
被告人何某某在杨尤君律师的辩护下,适用缓刑,人身重获自由,被告人何某某及家属均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