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楼某与李某签订协议,约定楼某将位于金华某地段的商铺店面房一间卖给李某,在李某按合同约定支付了60%的款项后,因种种原因,双方就之后是楼某先过户房产给李某还是李某先支付完所有款项发生纠纷。
后双方一直就此事在协商,但一直没有协商出一个详细的解决方法。
2010年,金华房价在全国形势的影响下也开始上涨,并且涨势惊人。楼某不肯再以原定的合同价格将上述店面卖与李某,而李某亦只肯支付原合同价格。双方就此事诉至法院。李某委托本律师对本案进行全权处理。
后在本律师介入下,双方在法庭调解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