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2017)赣1121民初3326号
原告曾XX和被告江××于1999年在广东打工相识恋爱,2001年办理结婚登记。婚后,双方感情不合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双方常年分居互不来往,现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故诉至法院。
办案过程:
本案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但办案工作量较大,办案时间较久。双方对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等存在较大争议等问题,法院经多次调解都无法达成合意。本人总结对于离婚案子,需要律师与当事人间充分的沟通,即使是与本案无关的情节,也要让当事人充分表达,宣发情绪,律师更不能仅凭法律关系果断替当事人决定某事,否则当事人可能对你产生不信任感,或者将婚姻失败的情绪转发给律师。出庭协商调解,必须让当事人本人参与,往往双方大吵一架比律师调解多次都有用,因为无法达成和解意向多是由于当事人的情感胜于理智。所以离婚案子看似不复杂,但是律师所要做的工作是很多的。由于我国离婚诉讼制度,第一次起诉离婚只要对方坚决不同意判离的难度确实很大。
判决结果:
驳回曾XX和江X离婚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承担
案件点评:
第一次诉讼就可以把婚离掉吗?如果没有确凿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就怒气冲冲提起离婚诉讼,结果自然是判不离,此时你只有吃惊与无奈:原来结婚不易,离婚也难。法院对待离婚问题很慎重,离婚,意味着一个家庭的解体,意味小孩心灵可能遭受重创,意味对财产的重新分配。不轻易判离婚,维护家庭社会的和谐稳定,是司法实践的原则之一。弄清这个问题,有助于当事人理性考虑是否提起婚姻诉讼。法律在鼓励提供稳定团结的婚姻关系的同时,也保障离婚的自由。第一次离不掉,自第一次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提起诉讼,没有特别原因,法院一般都会判离是。这是基于这样的考虑:你不断提起离婚诉讼,证明夫妻之间确实没感情。可以说,第一次不准离婚的判决,是作为第二次离婚诉讼的最有力证据之一。如果第一次在没有任何证据之下的离婚诉讼,你的律师跟你说“判离绝对没问题”或根本没有跟你明确说第一次是否能离得掉的问题,此律师的职业道德就有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