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成功案例
齐杰涛律师
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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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店长通过劳动监察部门维权获补偿
更新时间:2017-06-21

严某某是杭州某便利店公司旗下一便利店的店长,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签订至2015年年底。2015年8月12日该公司领导来巡店,认为严某某管理的店铺店况较差,当即以口头方式通知严某某自8月13日起不用再来公司上班,决定与严某某解除劳动合同。在获知自己无法继续上班的情况下,严某某无奈按照公司的要求办理了离职手续。随后,严某某再次向公司的上级领导核实情况,并公司说明理由并出具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公司领导明确告知因为严某某管理的铺店店况差,因此要解除严某某的劳动合同,但拒绝出具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此外,2015年1月至6月,公司安排严某某长时间超时加班,却未按照规定支付严某某加班费。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严某某遂找到齐律师,委托齐律师代理本案的仲裁。齐律师了解情况后,分析认为,该案虽争议标的不小,但案情简单,严某某也能够按照律师的要求搜集完了证据,本案难度不大,遂建议严某某先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齐律师帮助闫某某起草了投诉申请书,并准备了全部的证据材料,并与劳动监察部门多次有效交涉,最终,在劳动监察员的撮合下,严某某与该便利店公司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该便利店公司几乎赔偿了严某某包括加班费、经济补偿在内的全部投诉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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