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情犯罪案的辩护
更新时间:2006-12-15
曾某夫妻两人不和,经常吵闹。曾某在一次被丈夫严重殴打后遂起杀死丈夫的心意。在一次吃饭时候在饭里下毒毒死了丈夫。检察院依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本案事实清楚,被告人供认不悔。律师接受委托后,了解了案情,于是提出以下辩护意见。1、被害人有过错,因为被害人多次严重殴打被告人,致使被告人精神和身体都受到了伤害。2、该犯罪为家庭内部的亲情犯罪,比抢劫杀人情节要轻。3、从感情着手,家里还有4、5岁的孩子,孩子没有父亲不能没有妈妈了,要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来判决。最后,法院参考了辩护意见,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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