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成功案例
付艳珍律师
河北-廊坊
从业11年 主办律师
31
好评人数
686
帮助人数
一小时内
平均响应时间
张XX民间借贷纠纷案
更新时间:2016-07-29

2013512日,被告田XX从原告处借款8000元整,并写欠条一张,内容为:“今田XX向张XX所借现金八千元,以此证明,2013年6月30日前还清。欠款人:田XX。”截止到2013年10月2日,被告未还此借款给原告。经原告一再催要,被告均予以推拖。

被告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切身利益。为维护自身利益,原告特向贵院起诉。愿贵院秉公判决。

本案是有欠条下的诉讼,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付律师想提醒当事人的是,如果是在没有欠条下很难主张自己的权利,所以借款最好不用现金支付,免得日后难以处理,一定要注意让对方打欠条。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亲办案例推荐
付艳珍律师
您可以咨询付艳珍律师 一小时内
近期帮助 686 人 | 河北-廊坊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