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经过:刘某在一次偶然的机会接到自称为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业务员的电话,表示公司可以帮助刘某投资炒外汇,刘某后来亲自去了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该公司对刘某进行了培训,并发了宣传册,刘某信以为真,并按照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要求将保证金款项汇入了名为曹某的账户上,后来曹某每次都表示炒亏了,要求刘某追加投资,刘某出于对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信任,共分四次转款25万元。后刘某越发觉得蹊跷,于是要求退款,但对方不肯,遂对其提起诉讼。本人通过调查取证,查询到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根本没有投资外汇,该公司虚假宣传,夸大宣传,恶意取得刘某的资金,后经开庭审理,得到法院支持,成功追回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5万元不当得利及利息。